占据中国民营企业半壁江山的浙江民营企业在《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后,积极应对新法规带来的各种影响,将企业《规章制度》与新《劳动合同法》的对接。让企业和员工都找到了双赢的结合点。
民营进出口企业杭州思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前不久与所有员工重新签定了新的《劳动合同》,并制定了公司新的规章制度。该公司总经理祝巍告诉记者,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他就找到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全明,请他结合企业的特点,新制定了适应新法的《劳动合同》和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将企业担心的“劳动合同解除难”、“员工管理难”、“员工出工不出力”、“员工擅自离职”等劳动人事问题,通过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两方面进行规范,让员工明白立法倾向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要求员工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也必须遵守自己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的承诺。祝巍表示:“企业管理有了‘合同依据’和‘内部管理依据’,经营者的心就放下了,员工也更加遵守考勤制度等新的规章制度,企业管理规范程度上了一个新台阶,个别员工协商离开公司时也获得了补偿。新法实施如果找准结合点是可以双赢的。”
民营生产型企业杭州三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旗下有上千名员工,新《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规范劳动合同、规范社保等新的要求,给公司带来一定压力。公司领导苏启侬认为:“这次新法的实施对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用工成本增加是挑战,借此契机规范管理、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是机遇,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经程序。”他们企业也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的修订,初步完成了新法在企业顺利实施的过渡。
记者了解到,浙江万盛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嘉汇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民营企业都在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企业《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与新《劳动合同法》的对接。让企业和员工都找到了双赢的结合点。据王全明律师介绍,在浙江的一些外企,如意大利企业投资的希洛特纺织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也找到了他,希望能为外资企业的劳资问题提供适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解决方案,对企业《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