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答辩人搬出诸如有人认为T恤上的图样并非袋鼠,而是吉娃娃狗等辩护理由,高庭昨天对聆讯新加坡民主党助理秘书长陈两裕等三人故意身穿印有袋鼠披上法官袍图样的T恤,以影射法庭审判不公一案后,裁决他们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并将在后天作出判决。
要求法庭重判
鉴于陈两裕(前称陈约翰,47岁)、依斯里扎(33岁)和慕哈末(19岁)对新加坡司法所作出的藐视行为“前所未有”,并对法庭和新加坡司法造成最大程度的伤害,代表总检察长陈情的第二副总检察长曾华德要求审理此案的高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重判他们,以儆效尤。
他说,基于三名答辩人被法官通知本身行为已对法庭构成藐视,并给予他们向法庭认错及道歉以减轻刑罚的机会,三名被告却不领情,拒绝道歉。因此,这三人暗指新加坡法庭是“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的严重侮辱,已非本地判例可供下判参考。他援引一起澳大利亚判例,要求法官考虑重判他们坐牢三个月。
“答辩人应受到的刑罚必须足以阻吓其他拥有相同想法的人,不在日后做出类似行为。”
曾华德也要求法官判答辩人支付总检察署在这起案件中的所有堂费。
他指出,由于陈两裕不仅身穿袋鼠T恤,还在五月案发时于法庭内试图派发这种T恤,并且涉嫌在民主党网站上载了一篇图文并茂的“警方因袋鼠T恤质问活跃分子”的文章,“显然是这个诋毁法庭行动中的领导人物,因此他的刑罚应当比另外两名答辩人来得重。
“袋鼠法庭”是西方法律术语中所谓的徒具形式、不合法律规章及正常规范的法庭。
三名答辩人被指在今年5月26日至28日,于高庭4B庭旁听洪素燕法官审讯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和中委徐淑真因诽谤李显龙总理和内阁资政李光耀,而须支付的名誉损失赔偿额时,身穿袋鼠T恤进入高庭。
陈两裕、依斯里扎及代表慕哈末辩护的律师谢智立陈情时,都表示他们并非有心且有预谋地诋毁新加坡司法的形象,并破坏民众对司法的信心以及削弱司法机构的权威。陈两裕更声称身穿袋鼠T恤,至多只是对法庭的公正批评(fair criticism),而并非藐视法庭
不过,当朱迪柏拉卡斯法官询问他们既然无心藐视法庭,却为何不愿向法庭认错并道歉时,他们却矛盾地表示“认错就等于违背自己的良心”,因此宁愿接受法庭的判刑。